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0-02-19 15:39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餐饮服务科 浏览次数: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餐饮消费安全,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科学、合理、健康消费,做到科学防护,共抗疫情。
  《提示》中提醒采取集中订餐方式的单位要提前查看供餐单位资质,长期大量订餐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用餐人数较多的单位尽量从生产、配送条件较好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同时,单位订餐不得订购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单位食堂供餐,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个人防护和对食堂内部、工用器具的清洗消毒。同时提倡员工自带餐具,分散就餐,取餐前规范洗手,错峰取餐,取餐后不要集中在食堂就餐。
  餐食分装配送单位要采取热链供应,掌握好供餐时间,加工制作完成后立即保温,并通过“无接触式配送”至订餐单位,避免人员直接接触。成品配送到时中心温度应在60℃以上,并提醒消费者2小时内食用。
  个人网络订餐,应通过订餐平台查看入网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有效证件。通过与配送人员约定取餐地点的方式“无接触点取餐”,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取餐后应尽快食用,放置超过2小时应用微波炉等工具复热中心温度达70℃以上方可食用。同时,不要通过网络订餐平台购买凉菜、寿司、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