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消保委“科学消费,共战疫情”3·15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0-03-14 15:56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拐点,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芜湖市消保委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疫情期间科学消费,理性维权。

一、市场监管有需求,您只需拨打12315

为便民利企,高效执法,20191225日起,我市市场监管局对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品药品(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整合,正式以12315一个热线号码对外开展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咨询服务。无论您是消费维权还是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投诉举报或咨询,只需拨打12315

二、需购生活用品与订餐,请选择安全、正规的场所和渠道

疫情期间,消费者如需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要选择经过严格消毒的超市和场所,要查看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有无厂名厂址、是否超过保质期,不购买“三无”及质量不合格商品。网络订餐应通过订餐平台查看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注意查看其经营项目。送餐时一律实施“无接触点取餐”,不通过网络订餐平台购买凉菜、寿司、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三、防疫用品选购及使用应科学适当

口罩、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属防疫用品,选购时应尽量在药房或大型商超购买,不要通过陌生的“微商”等渠道获取。同时,因口罩类别较多、用途各异,选择时不应盲目,一般人群只需选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用品可选择能有效灭活病毒的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脂溶剂,不建议选购不能有效灭活病毒的氯己定。此外,消毒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误用或孩童意外。酒精应直接擦拭在需要消毒的物体上,切勿在空气中喷洒使用。高浓度酒精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酒精附近有明火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注意的是,家中不应存放大量酒精,酒精的挥发会使室内空气可燃性气体增加。

四、树立食品安全理念,拒食野生动物

当前人们食用的野生动物,大多数生存环境不清、来源不明,其中暗藏着诸如禽流感、鼠疫、SARS等很多病原体,滥食后将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威胁和伤害。1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明确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为此,广大消费者应强化消费责任意识、坚决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同时主动参与执法监督,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立即拨打12315举报。

五、积极配合复工复产,做好安全防护

目前,为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生活需求,我市理发店、便利店、餐饮店陆续复工复产,为避免人员聚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等相关部门作出了明确的防控要求。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妥善消费,要理解并配合经营者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做到预约消费、错峰消费、打包外卖消费,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集中。同时,在消费中还要注意个人保护,要全时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对于已经恢复营业的快递驿站,建议消费者在寄送和领取快递时戴上手套,领取回家后采用消毒产品进行消毒,最大限度地避免病毒传播。

六、理性维权,依法监督

疫情期间,消费者会遇到各类消费问题,如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以及瓜果蔬菜、肉类等生活用品的涨价,旅行、酒席、婚礼等退订退费,面对这些问题,消费者应学会理性维权,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可先同商家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市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经营者在非常时期应依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哄抬物价。消费者也应多理解,多包容,不盲目投诉。但对相关经营者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监督,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