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0-01-20 16:58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2020年春节将至,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益,促进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对我市经营者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要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允许任何经营者利用假日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即日起,经营者应高度重视,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