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安徽升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4 15:43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安徽升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无法通过登记的公司住所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芜市监企注撤字〔2020〕46号撤销登记决定书。

经我局立案调查,你(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伪造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设立登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我局于202077日公告送达了芜市监撤听告字(2020)第31号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撤销设立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设立登记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依法撤销安徽升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622日的设立登记

如对本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芜湖市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鸠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芜湖市万春西路20号;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丁勇;电话:0553-2938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