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质量沙龙”系列培训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3 15:28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建设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新高地,推动我市经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升企业经营人才质量管理水平,依据《芜湖市 2021 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芜企培办〔2020〕4号),我局拟于2021年计划开展10期专题培训,现对2021年“芜湖质量沙龙”系列培训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1年“芜湖质量沙龙”系列培训服务

2.项目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芜湖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专项经费)

4.项目预算:6万元

5.数量:10期

6.项目基本概况:

1)培训时间:2021年3月-10月,每月开展1-2期,每期半天,如遇疫情等客观原因可根据需要调整开班频率。

2)培训人数:每期人数≧50人(含工作人员,人数按《芜湖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

3)培训地点:芜湖市企业服务中心。

4)培训对象:全市企业。

5)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质量发展政策、质量法律制度、质量战略管理、质量文化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品牌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缺陷产品召回、目视化、5S、流程管理、设备保养、班组长建设、全员基本素养培训等,每期应明确1个主题。

6)师资要求:授课老师须为质量管理领域内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讲师,国家级质量研究机构、知名大学、行业协会质量管理专业等的专职授课老师优先,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扎实,授课经验丰富

7)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应包含师资(含老师及承办方工作人员交通及食宿)、教学场地相关用品、教材文具、人力资源服务、税等全项服务。

8)付款形式:项目费用全年分两次结清,实施5期培训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出具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附件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培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能较好保障培训工作;具备成功举办质量管理相关培训班的组织能力和经验;有满足培训需求的讲师团队;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应服从业主运营管理,接受业主考核。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1年2月23日17 时 至 2021 年3月3日8时30分。

四、议价方法、时间、地点

1.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总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议价时间:2020年3月3日8 时30分

3.议价地点: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三号会议室。

五、报价截止时间:同议价时间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联系人:王雅洁

电话:0553-5968722  18909637369

七、其它事项说明

1. 报价供应商须递交报价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报价材料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我局质量发展科。报价材料应附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应提供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并附教师简介及资历证明、课件框要,报价应列明分项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细。

2.询价人设置报价最高上限:6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材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芜湖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26号)、芜湖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27号)、芜湖市评审评标专家评审费发放办法(公管〔2020〕79 号)等,各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

4.本项目由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询价办组织议价,推荐1名候选人,由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八、公告发布媒体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http://amr.wuhu.gov.cn/xwdt/tzgg/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