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4 12:17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芜湖县思颖建材经营部等10户个人独资企业(名单见附表):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芜湖县思颖建材经营部等10户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当事人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申报纳税,无法在其登记住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202135日,我局通过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提示性公告,当事人逾期仍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和进行纳税申报。20213月份,我局两次通过邮寄专用信函或会同第三方现场检查的方式与企业仍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53-8811202

特此公告

                        

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4

 

附:湾沚区清吊听证公告名单(个人独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