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5-06-01 11:2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0116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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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东方红郡业主使用中央空调有关问题 |
来信时间: | 2015-05-28 14:58 |
来信内容: |
贵局领导:
本人是鸠江区东方红郡58幢业主,于今年五月初拿到钥匙,最近开始装修。此房开发商设计为环保型建筑,统一地暖中央空调配置到户。现在,大多数户都开始装修,我们在物业处咨询该设备使用费用,他们讲:按年使用按每平方米24元一次性交费,按月使用的按每平方米5元交费。目前,多数业主都将中央空调设备拆掉,这样是浪费了大量资源和材料,其原因是收费标准太高,物业未能提供收费依据。现本人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管此事,以达到节能环保之效,物业和业主双赢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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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15-06-01 11:25
答复意见: 许代权:你好,请直接向物价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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