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5-06-01 11:2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0116434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东方红郡业主使用中央空调有关问题
来信时间: 2015-05-28 14:58
来信内容:
贵局领导: 本人是鸠江区东方红郡58幢业主,于今年五月初拿到钥匙,最近开始装修。此房开发商设计为环保型建筑,统一地暖中央空调配置到户。现在,大多数户都开始装修,我们在物业处咨询该设备使用费用,他们讲:按年使用按每平方米24元一次性交费,按月使用的按每平方米5元交费。目前,多数业主都将中央空调设备拆掉,这样是浪费了大量资源和材料,其原因是收费标准太高,物业未能提供收费依据。现本人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管此事,以达到节能环保之效,物业和业主双赢之果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15-06-01 11:25

答复意见:

许代权:你好,请直接向物价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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