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6-03-17 11:0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01164868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投诉举报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来信时间: 2016-03-07 13:45
来信内容:
2016年1月30、2月21日、3月2日使用账号“antique-qiu”在被申诉人所有并经营的天猫商城“三只松鼠旗舰店”购买了龙井、安吉白茶,总计7592.4元,其中白茶:1027.84元,龙井6564.56元,订单编号:2016-01-30订单号: 1607764341356938;2016-02-21订单号: 1644026720476938;2016-03-02订单号: 1673063876236938。1.“商品ID: 521462747126龙井茶”收到的实物包装上没有龙井必须粘贴的“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地理防伪标志及编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GB/T14456.1为普通绿茶的标准,并非龙井的标准GB/T 18650,不在规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不能执行GB/T 18650,只能执行GB/T 14456.1,同时也不能叫“龙井茶”只能叫“绿茶”。产品外包装无产品等级。根据《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龙井茶证明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持有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龙井茶证明商标享有专有权。第七条: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产品质量应符合GB/T18650《地里标志产品 龙井茶》的规定。第十六条 龙井茶证明商标在产品包装上应做到“三位一体”即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编号、中国地理标志须全部体现在产品包装上。故被申诉人销售的龙井茶为假冒龙井茶; 2.“商品ID: 521471957470安吉白茶”页面宣传底价年货 实际并非底价;包装上没有“安吉白茶”证明商标标识、地理防伪标志及编码,执行标准GB/T14456.1为普通绿茶的标准,并非安吉白茶的标准GB/T 20354,不在规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不能执行GB/T 20354,只能执行GB/T 14456.1,同时也不能叫“安吉白茶”只能叫“绿茶”。根据《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一)凭准用证向注册人领贴防伪“安吉白茶”证明商标标识。因实物包装上无此标识,故被申诉人销售的安吉白茶为假冒安吉白茶; 请求退一赔十 对投诉、举报分别就受理、立案及查处结果书面回复。可配合调查提供证明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16-03-17 11:05

答复意见:

张丽双:你好,请直接向我局网监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553-5011929.
用户满意度评价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