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6-03-28 09:0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01164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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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对上海恒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虚假宣传的举报投诉 |
来信时间: | 2016-03-26 11:35 |
来信内容: |
2016年03月17日,本人在天猫想购买一个路由器,然后在一家叫“ 恒奥数码专营店"的天猫店看见一款“TP-LINK无线路由器家用WIFI穿墙王450M迷你高速智能宽带TL-WR886N”销售价格99.8,在其宣传页面上有个活动,“拒绝噱头 白送狂轰 需拍套餐不拍不送 买我们家的路由器就是划算 全部白送",根据提示点进去购买,发现有2个商品的套餐,然后购买了,几天后推荐朋友购买的时候,朋友发现这个活动存在问题,所谓的免费白送,其实是需要付费的,虽然只是8分,但是在这个活动中,那个白送的鼠标垫月销量已经达到了4766件,商家通过白送来诱骗消费者变相的帮他们刷单,并且非法收入381.28元。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注册公司虽然是上海的,但是实际发货地址为芜湖上海恒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综上所诉,本人认为上海恒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望贵局对于被举报人销售上述食品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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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16-03-28 09:04
答复意见: 陈国贤:你好,请直接向我局网监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553-501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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