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16-08-17 09:41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01165211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芜湖盘子女人坊摄影有限公司照片底片强制收费 |
来信时间: | 2016-08-15 10:31 |
来信内容: |
我于2016年3月7日购得盘子女人坊1200元拍照套系,于2016年7月31日完成拍摄,于2016年8月14日赴影楼选片时,发现一共给我照了140余张照片,按照合同约定我选了22张照片入册后,要求对方将所有底片给我,却被告知需要另行收费,否则将全部销毁,不会给我带走,并且拿出来合同说合同中第三条有约定:本公司享有所拍摄主题的创作权和著作权,超出套系之外的底片概不赠送。既然这样,那我的肖像权又如何保障呢,该约定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芜湖盘子女人坊摄影有限公司的此种行为明显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和另行收取费用。根据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7月6日刊发的《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通告中明确指出:根据规定,从7月16日起,从事摄影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格式合同或其它方式单方面规定,不交付消费者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或者对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另行收费。
综上所述,芜湖盘子女人坊摄影有限公司对底片强制收费,并将此霸王条款堂而皇之的写进合同里,此种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精神,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望有关单位严肃处理!!还我权益!!
|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16-08-17 09:41
答复意见: 王磊:你好,请直接向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3863476. |
---|
用户满意度评价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