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责目录

发布时间:2020-10-13 14:29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法规科、质量发展科、标准化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

2

负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及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登记注册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3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稽查科

4

协助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5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价格监督检查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执法稽查科

6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质量发展科

7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工作。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8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规定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办公室

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11

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12

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执业药师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登记注册局、药品监督管理科

13

负责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许可、备案。

登记注册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14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药品零售、药品使用、化妆品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检验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15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16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计量科

17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市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标准化科

18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科技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

19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科技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

20

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21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办公室、综合规划科

22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科室

23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市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质量发展科、标准化科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申报、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登记注册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技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法规科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登记注册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