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25 09:43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二、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应不少于15个。

3.企业近两年内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未发生过特殊药品被盗和流弊问题;企业以及其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六、申请材料

以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为例:

1.《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2.《特殊药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经办人授权证明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人的资料和场所进行核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作许可证,在法定时限内将许可决定及相应证书送达申请人。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理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38062

2.监督电话:0553-50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