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服务指南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二、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应不少于15个。
3.企业近两年内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未发生过特殊药品被盗和流弊问题;企业以及其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六、申请材料:
以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为例:
1.《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2.《特殊药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经办人授权证明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人的资料和场所进行核查。
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准予许可的制作许可证,在法定时限内将许可决定及相应证书送达申请人。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理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38062;
2.监督电话:0553-50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