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9家“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宣传片和“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视频拍摄制作需求公告
为充分展示我市首批“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形象,市市场监管局计划于2023年“中国品牌日”期间举办首批“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发布仪式,组织开展首批“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品牌宣传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首批19家“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宣传片和2023年“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2.项目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6.38万元
5.项目内容
(1)根据《“芜湖智造”品牌认证通用要求》(DB 3402/T 30—2022),围绕质量卓越、管理精细、创新发展、品牌引领、智能制造、社会责任六个方面对2022年度19家获证企业逐一拍摄宣传短视频,视频要求搭配文字和配音解说,充分展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质量技术创新、质量文化建设以及品牌风采和影响。每条视频时间为1分钟左右;
(2)2023年“中国品牌日”暨首批“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发布仪式当天视频拍摄制作。
6.项目要求
视频参数要求:视频效果高清,分辨率1920*1080 25P (10bit) H.264编码格式(适用于高清电子屏播出),主流log拍摄模式,后期调色;
制作手段:采用现场实拍,结合延时摄影和航拍的创作形式。拍摄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专业摄影机、led外拍灯光、反光板、专业数字录音机、高清录音话筒等。
(4)项目费用包含内容:服务内容应包括对19家企业逐一进行的拍摄、配音,对2023年“中国品牌日”暨首批“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发布仪式的拍摄以及上述两个项目的后期剪辑制作,拍摄制作期间产生的交通及人力资源服务、税等项目。
(5)付款要求:第三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按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开展拍摄制作,市局将于2023年4月20日前对19家获证企业宣传视频进行验收,于2023年“中国品牌日”暨首批“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发布仪式会后对会议视频进行验收。上述全部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将按照要求执行资金审批程序,一次性付清费用。
二、投标方资格
1.投标方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方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投标方应具备专业视频拍摄制作能力、设备和经验;有满足视频拍摄制作需求的团队;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方应服从业主运营管理,接受业主考核。
2.投标方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方,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方:
(1)投标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方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方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有成功完成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针对规上企业组织拍摄制作宣传片、产品推介片等各类专业宣发视频和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会议活动等宣发视频的优先考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0日至 2023年3月24日。
四、开标时间
2023年3月27日上午9点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4日下午5点30分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联系人:质量发展科 王雅洁
电话:0553-5968722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须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我局质量发展科(投标文件寄出后,请致电告知邮寄信息)。投标文件应附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料、投标方资格资料以及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团队及设备介绍,报价应列明分项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细。
2.询价人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上限:6.3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各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
4.本项目由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询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标,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由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八、公告发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