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律素质提升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5:16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芜市监函〔2023〕56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机构,各局属单位:

有效提高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素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素质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201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法律素质提升年”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全面学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

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学法活动相关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统筹推进本区域常态化学法活动;市局法规和人事教育条线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常态化学法活动;各业务条线负责组织推动本条线常态化学法活动。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应按要求设立本单位学法课堂,建立定期学法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培训讲师和法制员要加强自身法治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当好本单位、本地区、本条线学法“排头兵省局将开发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信息化“学法”模块,涵盖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和市场监管专业法律知识等必学内容,定期更新,具备日常学习和随机抽考功能,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通过系统随时学、随机考,提升学习效能。

二、强化培训,扎实开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应将法治培训作为年度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各业务条线要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通过送教上门、业务知识轮训、现场教学、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培训内容要符合基层执法需求,突出实战性、操作性。

三、以考促学,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利用省局信息化“学法”模块,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检验常态化学法效果,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督促全系统各条线工作人员熟知法律法规、掌握政策理论,市局将合理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鼓励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继续教育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争先评优,开展学法示范系列评选活动

(一)评选“学法示范课堂”。各县市区局要确保本单位“学法课堂”建立及有效运转,每单位推荐不少于1个“学法课堂”参于市级评选。市局将评选出3个“市级学法示范课堂”,并择优推荐上报省局,参加“省级学法示范课堂”评选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系统学法课堂规范化建设,把学法课堂打造成能真正发挥作用的的学法阵地。

(二)评选“优秀法制员”。各县市区局要开展本单位“优秀法制员”评选活动,并至少推荐2名法制员参加市级评选。市局将在全市范围评选出5名“市级优秀法制员”,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法制员”评选,省局对评选出的“全省优秀法制员”,将在全省进行通报表扬。

(三)评选“精品法治课”。“精品法治课”评选范围为本年度已经公开讲授的法治相关培训课程。各县市区局至少要推荐1件本单位课程参与市级评选,市局将在全市评选出3件“市级精品法治课”,并推荐参加“省级精品法治课”评选活动。被评为“精品法治课”的授课老师将同时被命名为优秀培训讲师。

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要高度重视“法律素质提升年”相关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常态化学法,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各单位要2023年8月31前完成本单位学法示范课堂、优秀法制员、精品法治课的评选及推荐上报工作;市级学法示范课堂、优秀法制员、精品法治课评选应于9月底前完成,并推荐上报省局;省局评选活动于11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法律素质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请于10月31日前报市局法规科。

联系电话:5968707,电子邮箱:whgsfgk@126.com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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