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3版)》、《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的公告
芜市监公告2023年第3号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局修订出台了《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3版)》、《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2023版)
2.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
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3版)
序号 |
食品类别 |
禁止品种 |
1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动物油脂、食用油脂制品 |
2 |
调味品 |
酱类、半固体(酱)调味料除外的所有品种 |
3 |
乳制品 |
所有品种 |
4 |
饮料 |
所有品种 |
5 |
方便食品 |
所有品种 |
6 |
罐头 |
所有品种 |
7 |
冷冻饮品 |
所有品种 |
8 |
速冻食品 |
非即食速冻面米制品除外的所有品种 |
9 |
糖果制品 |
所有品种 |
10 |
酒类 |
采用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及米酒(醪糟)除外的所有品种 |
11 |
水产制品 |
熟制水产品、生食水产品 |
12 |
糕点 |
食品馅料 |
13 |
蜂产品 |
养蜂户自产自销的蜂蜜除外的所有品种 |
14 |
保健食品 |
所有品种 |
15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所有品种 |
16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所有品种 |
17 |
特殊膳食食品 |
所有品种 |
18 |
其他食品 |
所有品种 |
19 |
食品添加剂 |
所有品种 |
备注: 1.禁止食品小作坊进行分装、委托加工、被委托加工食品; 2.食品小作坊采用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限本县(区)级区域内销售; 3.食品小作坊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4.食品小作坊申请非即食速冻面米制品登记,应具备速冻库等速冻设备,满足速冻工艺要求(一般情况下,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m。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以下)。 |
附件2:
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
序号 |
食品品种 |
1 |
散装食用油、油脂 |
2 |
自制生鲜乳制品 |
3 |
散装酒(酿造米酒(醪糟)除外) |
4 |
生食水产品 |
5 |
冷加工糕点 |
6 |
保健食品 |
7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8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备注: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预包装食品或者散装食品销售,以及现场制作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