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7
文  号: 芜市监公告2023年第3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2-27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74319
名  称: 关于发布《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3版)》、《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的公告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发布《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3版)》、《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的公告

市监公告2023年第3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局修订出台了《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3版)》、《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2023版)

2.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

芜湖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2023版


  

序号

食品类别

禁止品种

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动物油脂、食用油脂制品

2

调味品

酱类、半固体(酱)调味料除外的所有品种

3

乳制品

所有品种

4

饮料

所有品种

5

方便食品

所有品种

6

罐头

所有品种

7

冷冻饮品

所有品种

8

速冻食品

非即食速冻面米制品除外的所有品种

9

糖果制品

所有品种

10

酒类

采用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及米酒(醪糟)除外的所有品种

11

水产制品

熟制水产品、生食水产品

12

糕点

食品馅料

13

蜂产品

养蜂户自产自销的蜂蜜除外的所有品种

14

保健食品

所有品种

1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所有品种

16

婴幼儿配方食品

所有品种

17

特殊膳食食品

所有品种

18

其他食品

所有品种

19

食品添加剂

所有品种

备注:

1.禁止食品小作坊进行分装、委托加工、被委托加工食品;

2.食品小作坊采用固态法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限本县()级区域内销售;

3.食品小作坊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4.食品小作坊申请非即食速冻面米制品登记,应具备速冻库等速冻设备,满足速冻工艺要求(一般情况下,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m。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以下)。


 

 


附件2:

芜湖市食品摊贩禁止销售目录(2023版)

序号

食品品种

1

散装食用油、油脂

2

自制生鲜乳制品

3

散装酒(酿造米酒(醪糟)除外)

4

生食水产品

5

冷加工糕点

6

保健食品

7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8

婴幼儿配方食品

备注: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预包装食品或者散装食品销售,以及现场制作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