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记销分制度(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07 16:30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现将我局发布的《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记销分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记销分制度)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本次《关于试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记销分制度的通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监总局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T/CPASE GT007—2019)等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并吸取芜湖市“一书一单一报告”制度落实成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3年来我市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企业安全意识不牢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措施时好时坏,时紧时松,安全管理做的好与做的差一个样。以往的检查结果仅进行单次、即时、定性化的考量,难以产生长期、持续、定量效果,检查人员考核尺度不一,每次结果精准不够。

需要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监管能力,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谋划调研阶段。市领导指示要研究制定硬措施,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把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起草成稿阶段。2023年11月初,在深入谋划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一书一单一报告”更新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初稿。12月初,参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监总局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T/CPASE GT007—2019)等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汇报论证阶段。我局多次主动对接省市监局,并向安委会汇报工作思路。同时,我局多次组织部门开展方案论证工作。

(四)征求意见阶段。12月15日市市监局在局官网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五)合法性审查。根据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上会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在全国创新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记销分制(以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依据累计记分情况(总计分-总销分=累计记分),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过程化动态管理”和“差异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督促企业从“无感检查”到“时时有感”,并为全市各级市监部门提供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力抓手,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五、主要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记销分制度(试行)》有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实施方法和实施步骤五个方面,具体为以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记销分制。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和整改进度等情况实行扣分,对企业实行累计记销分管理,根据企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积极整改和主动履职的情况,分情形实行销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累计记分情况(总计分-总销分=累计记分),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过程化动态管理”和“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创新举措;

通过在全国创新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记销分制,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过程化动态管理”和“差异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督促企业从“无感检查”到“时时有感”,并为全市各级市监部门提供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力抓手,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稳步推进,确保政策顺利落实。1月-3月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各县市区局选择40家重点单位进行试点先行,并加强对试点企业的分类指导,注意收集相关问题,及时帮助解决。4月-6月对前期试点试行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汇总,及时完善改进,进行制度优化,巩固试行成果,力争下半年实现全覆盖。7月市局全面评估总结本制度实施以来的工作,对制度本身进行进一步优化改进。积极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记销分制度信息化管理,在全市范围内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全面推行,长期坚持。

解读机关:市市监局特设科

解读人:罗博玮

咨询电话:0553-232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