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鼓励药品零售新方式,方便群众购买药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2024〕年第15号),我局起草了《芜湖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对《芜湖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11月24日前反馈至市局药品科。
附件1:芜湖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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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