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25 10:25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于2025年3月21日印发,现就《若干举措》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关于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类奖励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品牌及标准意识,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化运用,鼓励、支持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强化特色产品保护,为创新主体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持续完善多元、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个人实施激励,持续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市抢占标准化战略高地,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专利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正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推动专利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同时大力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实现技术变产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截至目前,全市已拥有省政府质量奖6个、市政府质量奖46个、“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含制造业高端品牌)98家、“芜湖智造”品牌认证企业37家,已形成初具规模的质量品牌集群,为进一步发挥政府质量品牌激励政策导向作用,需持续完善多元、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个人实施激励,激发企业质量品牌发展动能,持续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2024年7月,省政府办印发了《安徽省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标准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奖励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则是牵引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有效抓手。市场监管部门在此背景下,结合我市当前工作重点及既往政策情况,集思广益、积极谋化,制定了2025年度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化相关政策。

(二)关于建筑业奖励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等。建筑业作为实体经济的关键领域,其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着重强调,2025年要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全面深化建筑业改革,变革建造方式,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化建筑产业。​

建筑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呈现规模持续扩大、建造能力显著提升的良好态势,在推动信息化、城镇化进程以及吸纳就业人口,特别是农村转移劳动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市建筑业仍面临行业发展不平衡、核心竞争力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2025年度建筑业奖补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关于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类奖励举措

《若干举措》中关于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类奖励举措,在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当前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和考核要点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

一是有利于引导、鼓励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申报国家和省专利奖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强化特色产品保护。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专利转化运用。鼓励、支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网点,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服务。鼓励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技术转化运用、专利导航等转化运用工作,为创新主体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二是有利于深化质量提升机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鼓励各类组织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增强质量意识,发扬工匠精神,追求卓越品质,持续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支持企业持续完善品牌建设能力。鼓励推动广大企业按照质量强国建设任务要求,坚定不移走好以质取胜发展道路,突出重点培育,逐步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领先、带领产业链质量提升、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力量。

三是有利于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市抢占标准化战略高地,

(二)关于建筑业奖励举措

《若干举措》中关于建筑业奖励举措,在起草过程中紧密贴合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大政方针,精准聚焦我市建筑业发展进程中行业发展不平衡、核心竞争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从多维度发力,通过真金白银的政策引导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提质、扩量、增效,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利于激发建筑业企业提升工程质量的内生动力,助力打造“芜湖建造”品牌。通过引导建筑业企业争创优质工程,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品牌形象,吸引优质项目资源,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

二是有利于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拓展业务发展空间。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积极晋升高等级资质,提高企业项目承接能力,间接推动企业研发创新热情,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建筑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迈进。

三是有利于推动我市建筑业规模扩张与能级跃升,推动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优质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至我市,吸引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推动我市建筑业的协同发展与产业升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各政策起草部门2025年1月3日启动政策制定工作,并开始内部征求意见;2025年1月13日,报送牵头部门政策条款第一稿;2025年2月20日,根据市财政局要求,重新调整政策条款及预算,报送修改后政策条款第二稿;2025年3月10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送了政策条款最终定稿。

2.意见征集。2025年3月5日,市科技局牵头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委人才工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对收到的镜湖区、南陵县所提的3条意见不予采纳并说明了理由,最终形成《若干举措(送审稿)》。

3. 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3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4. 合法性审查。2025年3月11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5. 集体讨论。2025年3月12日,《若干举措(送审稿)》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3月14日,由市财政局牵头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一)关于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类奖励举措

主要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科技创新为主题,深化知识产权及质量品牌提升机制,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2025年,全市高价值发明专利突破1万件,地理标志产品突破5件;重点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领先、带领产业链质量提升、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力量;助力我市抢占标准化战略高地。

(二)关于建筑业奖励举措

主要工作目标:2025年,全市新增1家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建筑业总产值位于全省领先;荣获“黄山杯”工程建设项目超过15个;构建“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撑”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五、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共分为知识产权和建筑业两大类别,共6条具体政策举措,主要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推动质量品牌建设、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以及优质建设工程奖、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奖、建筑业总部经济奖等六个方面规定具体举措,对项目名称、关键要素、奖励金额及奖励上限等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主要包括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给予奖励,获批国家地理标志、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试点,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导航和公共服务等给予奖励和补助。

二是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分别给予一定数额奖励;对新获得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皖美品牌”(制造业)和“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等。

三是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对主导完成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是优质建设工程奖。建筑业企业主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黄山杯”等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独立完成并被审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给予相应奖励。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对工程获奖情况约定相关奖励的,不重复享受上述支持举措。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奖。培育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六是建筑业总部经济奖。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六、创新举措

    (一)关于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类奖励举措

《若干举措》立足目前最新的知识产权、质量培育要求,明确了我市各类企业品牌创新的发展方向,与2024年产业政策相比,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创新。

奖补导向更明确:《若干举措》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奖补由创造向转化、服务和保护转变,由事前补助向事后补助转变。进一步激励相关创新主体开展转化运用和公共服务,力争让更多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进一步激励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

培育范围更全面:新增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奖补政策,突出重点培育,着力打造一批质量水平领先、带领产业链质量提升、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力量。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比照其他地市,对政府质量奖的奖励额度进行了调整,具体奖励金额以本通知为准。

(二)关于建筑业奖励举措

奖励门槛调整与梯度细化:2025年总部经济奖年主营业务收入起始门槛大幅降低至5亿元,且每5亿元设一个奖励台阶,扩大激励范围,促进不同规模建筑业企业成长。

引入总额控制与调整机制:2025年对优质建设工程奖、资质升级奖、总部经济奖均设置奖励总额上限,超出上限按总量控制原则等比例调整兑付,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奖励覆盖更多企业。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各政策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全力推进政策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二)细化政策细则。对各相关政策,制定可操作、易操作的实施细则,明确政策实施的具体条件、要求及流程,保障政策后续兑付工作有序实施。

(三)加大调度力度。对政策实施进行细化分解,跟踪各县市区、开发区政策执行情况,对资金的使用、企业申报审核进度等进行把控,确保政策执行不拖延、不走样。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奖补政策宣传活动,借助政府官网、线下宣讲会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内容与申报流程,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受众面,鼓励相关企业提高创新意识。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知识产权相关举措)

解读人:何先勇、冯皓、夏春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968716(知识产权)、5968722(质量品牌)、5968725(标准化)

 

解读机关: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持建筑业发展相关举措)

解读人:付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90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