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颗粒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31 08:02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政策

高价值专利培育补助

 

政策内容

对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且取得实际成效。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国家专利金奖、银奖、省专利金奖奖励

 

政策内容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省专利金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省专利金奖的企业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奖励

 

政策内容

新认定的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新认定的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奖励

 

政策内容

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点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

 

政策内容

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3000万元以上的,对当年产生的利息、评估费用按总额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2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试点补助

 

政策内容

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试点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试点的企业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让或者许可奖励

 

政策内容

高校、科研机构将专利转让或者许可给企业,年度累计达30家以上或者当年签订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按到账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高校、科研机构将专利转让或者许可给企业,年度累计达30家以上或者当年签订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导航项目补助

 

政策内容

对在省级知识产权类平台登记的导航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在省级知识产权类平台登记的导航项目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公共服务补助

 

政策内容

对开展公共服务、且绩效评价优秀的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开展公共服务、且绩效评价优秀的公共服务机构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

 

 

 

政策

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补助

 

政策内容

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每家给予1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

申报流程

1.企业“惠企政策网上超市”上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平台系统将申报材料流转单位、人员;

3.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4.通过系统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科,0553-5011929

 

 

 

政策

对新获评市级及以上层级政府质量奖和新获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的

政策内容

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个人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金奖、银奖的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新获评市级及以上层级政府质量奖和新获评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的组织。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发展科0553-5968722

 

政策

对新获评“皖美品牌”(制造业)的企业

政策内容

对新获评“皖美品牌”(制造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新获评“皖美品牌”(制造业)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发展科0553-5968722

 

 

政策

对新获得“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

政策内容

对新获得“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新获得“芜湖智造”品牌认证的企业。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发展科0553-5968722

 

 

 

 

政策

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

政策内容

2025 年主导完成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30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2个项目)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主导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并于2025完成发布;同一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2个项目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文本向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  2)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对申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科室负责人审查;(3)审查无误后报分管领导决定;(4)分管领导同意后形成报告,经市局办公会议审定后,会同市财政局下拨奖补资金。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0553-5968725

 

政策

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内容

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超过5亿元部分,每5亿元奖励5万元为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全市总部经济奖奖励总额上限100万元,超出则按总量控制原则等比例调整兑付。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号)。

申报条件

政策申报前一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文本向注册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2)注册地住建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文报市住建局;(3)市住建局根据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市住建局党会议审定后会同市财政局下拨奖补资金。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监管0553-590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