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学习活动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为全面推行“监管为民”的执法理念,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的学习活动。
此次学习详细解读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相关政策法规和适用标准,针对新出台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进行逐条款分析讲解,让执法人员清楚哪些行为符合条件,以及如何界定“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等关键要素。同时,通过分享学习资料、典型案例分析等,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精准把握“清单”覆盖的核心要件,既避免“一刀切”式执法,又防止政策执行变形走样。
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提高了执法人员对实践中复杂情况的把控,提升了依法履职和规范执法的能力。
下一步,该所将严格按照“两个清单”要求,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