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07 10:40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特检中心、市电梯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结合实际,充分研究反馈意见,均吸收采纳。

 

 

                               2022年3月7日

 

 

 


 

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原文

征求的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和依据

四、保障措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

电梯使用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电梯的使用安全与管理。

市电梯协会建议该条款进行如下修改: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电梯安全运行负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电梯的使用安全与管理。

 

采纳

依据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2条款修改,目的是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大力协同监管,实施“三合一”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由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商务、卫健等市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发挥市电梯行业和市物业管理协会作用,采取“执法监察+技术检查+行业督查”即“三合一”检查模式,每季度随机抽取部分老旧电梯进行监督检查,着重查找电梯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检查结果抄送相关部门,落实闭环管理机制。“三合一”检查费用列入市本级年度预算。对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必要时提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部门配合,在电梯采购、土建、安装、信号覆盖等源头环节,选择优质电梯供应和服务,加强施工设计监督,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电梯安全管理质量。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处置老旧电梯涉及因封停或电梯事故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依法查处破坏和危害电梯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电梯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

 

市应急局建议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督办整改”内容修改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必要时提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采纳

修改后,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督办程序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