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开展近视防控工作检查

发布日期:2024-03-25 15:03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广告科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监管,防范近视防控领域虚假广告发生,3月21日市局广告科联合计量科、计量所以及属地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市部分眼镜店、近视防控机构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广告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等误导性表述;眼镜制配场所是否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检定眼镜制配环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

检查发现部分眼镜店存在广告用语中存在绝对化用语、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查等情况,现场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责令改正。检查中,检查人员对经营者宣传近视防控的相关要求,对经营者广告宣传进行指导,要求经营者不得对近视使用“恢复、治愈、降低度数”等违法宣传。指导经营者规范使用计量器具,防止对青少年视力的二次伤害,用计量助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