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动作”织就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网”

发布日期:2024-04-07 15:24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药品科 浏览次数:

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将风险防控作为重点,将问题线索查办作为抓手,将落脚点放在基层,强化线上查线索、线下查企业 执法模式,通过三个动作努力为药品网络销售织就“安全网”

一是“常规动作”做实做细,加大网售监管力度。芜湖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定期更新芜湖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名单,通过采取“线下检查”和“线上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243家次,检查药品零售配送企业1家次,责令整改15家。在充分利用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建立搜索策略的同时,依托第三方网络监测服务机构开展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加大执法人员人工排查相关线索力度。网络监测检查网站、网店商品信息页面达8327条次,检查从事药品经营的网店12家。

二是“规定动作”不折不扣,拓展执法办案深度。规范线索处置过程,出台《芜湖市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违法违规线索处置规程》,从接收、移送、调查处置、结果反馈和上传等环节规定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并对各环节的主要责任部门进行明确。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省局工作部署,以案件查办为核心,全方位打击网售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三是“自选动作”有声有色,体现社会治理温度。在芜湖市湾沚区试行使用“药安封签”,进一步加强网售药械配送过程管理,真正让消费者“点得放心,用得安心”。组织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统一签订《网络零售企业药安封签使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组织美团、饿了么等药品配送第三方平台承诺会,对第三方平台在网售药械配送过程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进行详细讲解,并对外卖骑手的岗前培训、药安封签操作规程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签订《第三方外卖平台药品网络销售配送承诺书》。截至目前,已向市场投放10万份“药安封签”,50余家药械网络经营单位已全覆盖使用“药安封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