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局“推行食品安全‘禁止标识’,打通精准普法‘最后一公里’”获评长三角市场监管法治宣传优秀案例
近日,浙江省局、上海市局、江苏省局、安徽省局联合发布“长三角市场监管法治宣传优秀实践案例”,在长三角三省一市通报表扬了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十佳案例与十个优秀案例,其中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推行食品安全‘禁止标识’,打通精准普法‘最后一公里’”喜获长三角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十个优秀案例之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小切口、大文章”,创新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精心设计制作了食品安全领域“禁止标识”。食品安全“禁止标识”是指将食品安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中涉及的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整理归纳为醒目的食品安全标语,并设计成图文并茂的“禁止标识”,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键位置进行张贴。将抽象的法律条款、主体责任要求,转化为类似“交通标志”式的警示标识,在经营者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等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并在“禁止标识”上填写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接受消费者实时监督。同时,执法人员配合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精准普法,详细讲解“禁止标识”的含义、法条、罚则和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其合规经营意识,打通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据统计,市局共设计制作各类食品安全“禁止标识”14类71张,内容涵盖了大米、植物油、肉制品生产等9类食品生产企业26张标识,保健食品、农贸市场、超市、自动售货机等食品经营企业34张标识,餐饮服务经营者11张标识,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全链条经营户。其中市局牵头印制“禁止标识”成品47500份,各县市区局配套印制“禁止标识”134000份,由监管执法人员张贴至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精准普法、实时普法。食品安全“禁止标识”能全环节提醒告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触碰食品安全红线,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减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对广大消费者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能一定程度提醒消费者规避食品安全风险,监督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有利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及社会共治,有效保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禁止标识”可灵活携带、随时张贴、随处使用,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等情况,也可随时新增或减少标识内容。同时,也不会因食品经营者人员流动导致普法缺位,解决了对食品经营企业全方位精准普法、实时普法的问题,有效提高食品安全常态化学法意识。“禁止标识”的广泛使用,得到了芜湖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的高度认可和支持。
我局将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紧扣“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市场监管工作着力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市场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助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