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召开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管理专项工作会议
为提升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25年5月7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管理专项工作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食品科室负责人及辖区内重点农贸(农批)市场开办者代表参会。
会上解读了《致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销售者的一封信》。明确农批(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六严守”食品安全责任。一是严守商户“入场关”,严格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二是严守产品“准入关”,认真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三是严守质量“检测关”,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四是严守责任“落实关”,配备、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五是严守不合格“处置关”,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立即停止销售、进行退市、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六是严守公示“准确关”,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等信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义务。一是严格“索证索票”,认真查验供货者资质,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质量合格凭证;二是严格“台账记录”。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严格“自查整改”,定期检查在售产品质量,及时下架并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四是严格“配合监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样检测、现场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五是严格“杜绝误导”,严禁使用“生鲜灯”等设备或手段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让消费者能够真实、准确地了解产品信息;六是严格“管控添加”,严禁在销售环节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质,维护市场销售环境的纯净与安全。
会上对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进行了工作部署,组织学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对现场参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进一步了解农贸市场管理方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巩固食品安全培训成果。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