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用植物油的消费提示
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每日膳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便于选购、食用和储存食用植物油,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植物油种类丰富,选择购买需留意
食用植物油是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常见的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其中,食用植物调和油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油品经过调制而成。
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标签信息包含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如产品执行标准中明确质量等级的,还应标示质量等级。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应在外包装上统一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上还要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选购预包装食用植物油,要在正规商超购买。选择生产日期较新、保质期内的产品。当食用植物油以液态形式存在时,要选择油体澄清、透明的。家庭食用时,宜按照人数选择适合的小包装食用植物油。散装食用植物油质量和安全性难以保障,不建议消费者购买。
二、摄入油量需把控,科学合理使用油
长期过量摄入食用植物油,会引发超重或肥胖,诱发高胆固醇,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危害人体健康。《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推荐,每人每天烹调油摄入量以不超过25-30克为宜。可以使用控油壶控制用量。 同时因为不同食用油的脂肪酸组成差异很大,建议家里采购食用油时注意常换品种。
炒菜时应避免油温过高,不仅会导致油脂本身的化学结构发生变化,影响人体消化吸收,还会破坏油脂中脂溶性维生素A、D、E,导致营养价值降低。建议家庭多采用蒸、煮、炖或水焯的烹调方式,尽量减少煎炸。
三、推荐小瓶分包装,异味变质莫食用
消费者存放食用植物油时,应密封、避光、低温、忌水,要远离氧气、光照、高温、金属离子和水等促油脂氧化因子。 长期放置的食用油非常容易在空气中氧化变质,食用氧化变质的食用油可能会造成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长期食用会给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对于过期变质的食用油,一定不要继续食用。
如购买大桶油,可按一周的食用量将油倒入干净的棕色玻璃控油壶,再将大桶油密封好,放在阴凉避光处存放。开封后,最好3个月内吃完。控油壶使用过后,建议放入冰箱冷藏保存,既避光又低温。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的食用植物油,最好短期内吃完。如果食用植物油放置时间过长,快接近保质期,在使用前打开瓶盖,闻不出有异味(哈喇味或刺激味)的可以食用,如有异味不可再食用。生活中常有些人没等油壶里的油用完就倒进新油,这个做法是不对的,这会加速新油氧化。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壶里的旧油彻底用完,清洗干燥后再把新油倒进去。
请广大消费者妥善保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若发现购买的食用植物油存在过期变质、掺杂掺假或以次充好等问题,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