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安徽特色伴手礼”评选芜湖征集活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7 16:26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全面拓展消费需求等政策要求,深化共促消费公平 乐享皖美消费”年主题,进一步打响安徽品牌,激发消费增长新动能,安徽省消保委拟开展第三届“安徽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为展现芜湖特色,推动芜湖消费升级,特向住所地在芜湖的企业公开征集参评产品,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芜湖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芜湖注册的企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科技类企业为2年)

2.申报商品商标注册人与注册企业名称一致;

3.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关商品生产、销售许可,商品 1 年内无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

4.申报主体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1 年内无重大消费投诉。

5.申报商品为线下 7 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品(不适用 7 日无理由退货商品除外)。

6.申报商品具有以下特点或特性,消费者认可度高:

⑴ 地域感:拥有良好的口碑,体现安徽地域特色,展现美好安徽元素;

⑵ 科技感:体现新兴科学技术的应用,展现科技安徽魅力;

⑶ 文化感:具有吸引人的品牌和商品故事,能巩固、刷新对安徽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⑷ 品质度:生产工艺明确,质量控制点清晰,商品精良;

⑸ 时尚感:符合当代消费者审美,具有现代感和时尚气息;

⑹ 放心度:企业具有完善的商品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体系,符合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要求;

⑺ 便携性:包装简洁大方,体现绿色环保理念,方便携带。

已进入前两届“安徽特色(名牌)伴手礼名录”的商品不重复参加评选,同企业出品的其他商品可申报参评。

二、提交材料

1.填写《第三届“安徽特色伴手礼”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获得非遗、老字号、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认证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企业和商品在地域特色、科技感、文化与品质等方面简介、商品照片(包括商品外包装)2—3张(注:每张照片像素≥1M,JPG格式)。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7月29日。

四、申报方式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

相关材料报送至企业住所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县市区、开发区消保委联系电话、地址见下表),本次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无为市消保委

无为无城镇金塔西路286号

6303546

湾沚区消保委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2楼消保委办公室

8821325

繁昌区消保委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市场监督管理局

7870315

南陵县消保委

南陵县市民中心 6010办公室

6820510

镜湖区消保委

镜湖区新都花园菜市场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

2881590

弋江区消保委

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333办公室

4812315

鸠江区消保委

九华北路十里牌立交桥南鸠江区江南区政府主楼3楼

5223963

三山开发区消保委

三山农贸市场科技大楼(扬子农业银行左侧)2楼201

3918198

经济开发区消保委

芜湖经开区华山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7楼市监局707室

5962315

详情可咨询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5968715、5012315;邮箱:whxiaoxie@163.com

 

附件:第三届“安徽特色伴手礼”评选申报表

 

 

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第三届“安徽特色伴手礼”评选申报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商品名称

 

商品价格

 

商品图片

(包含商品和商品外包装2-3张,电子版)

商品描述

(围绕商品的历史传承、本土特色、制作工艺、创意特点、销售量等方面描述,200字以内不包含企业和品牌介绍,可另附纸)

商品或企业所获荣誉(如非遗、老字号、地理标志商品等)

 

企业介绍

(200字内,不包含商品介绍和品牌介绍,可另附纸)

品牌介绍

(200字内,不包含商品介绍和企业介绍,可另附纸)

企业承诺:

商品为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品

(单位公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