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冒名登记须知

发布日期:2024-08-21 14:54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1.被冒用人申请撤销冒名登记按照“谁登记、谁撤销”的原则,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原登记机关协助调查

2.被冒用人申请撤销冒名登记,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线下或线上途径核验身份信息。

3.被冒用人申请撤销冒名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撤销冒名登记申请表》(样式附后)

(二)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注明出证日期等);

(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其他文件材料。

被冒用人应当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以下冒名登记的撤销申请,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一)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的冒名登记,被冒用人未能通过身份信息核验的;(二)涉嫌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已注销的,申请撤销注销登记的除外;(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5.《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登记机关可以中止调查:(一)有证据证明与涉嫌虚假登记相关的民事权利存在争议的;(二)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三)登记机关收到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证明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违法案件尚未结案,或者尚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

 

 

 

 

 

 

 

附件:

撤销冒名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

 

身份证

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年**月**日××××(市场主体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登记。

 

申请理由及具体情况

 

 

 

 

申请人简要阐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况

 

 

现本人承诺:(示例:向你局反映和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若因反映和提供的材料不合法、不真实而造成的法律后果,一律由本人承担。)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