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芜湖县清柳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部分登记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5 10:58
来源:湾沚区市监局 作者:钱剑峰 浏览次数:
芜湖县清柳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因无法通过你公司登记的公司住所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湾市监撤听告〔2024〕18号《撤销注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投诉人胡立向本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你公司未经胡立同意冒用其身份于2017年10月19日取得将其作为自然人股东的登记和监事的备案。2023年9月18日,我局通过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拟撤销芜湖县清柳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将胡立作为自然人股东的登记及作为监事的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你公司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芷若、赵俊 联系电话:0553-8825315
联系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湾石路行政四号楼613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