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昌县位灯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登记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2 10:33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2025年1月13日,我局收到王传付举报,反映其身份证被冒用,在我局注册成立了繁昌县位灯商贸有限公司,王传付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初步核查,王传付实际使用的身份证与登记注册时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繁昌县位灯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纬三路与经七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王传付
股东:王传付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传付
监事:何淑瑶
登记时间:2017年3月27日
所涉事项:设立登记
登记机关: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45日内联系登记机关,将异议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亚萍 联系电话:0553-7873057
电子邮箱:1825271228@qq.com
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