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湾沚区)

发布日期:2025-02-10 15:46 来源:湾沚区市监局 作者:企业股 浏览次数:

绿锦(芜湖)花木大市场有限公司等235户公司(含分公司)(名单见附表):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绿锦(芜湖)花木大市场有限公司等235户公司(含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当事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申报纳税,无法在其登记住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2024年11月25日,我局通过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提示性公告,当事人逾期仍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和进行纳税申报。2025年1月2日起,我局通过会同第三方现场检查的方式与企业仍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53-8811202

特此公告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附:拟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名单(公司、分公司).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