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食品(含特食)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辅助检查)工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3 15:13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的专业性、技术性,强化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现就食品生产(含特食,下同)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辅助检查)工作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技术机构前来参加。此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食品(含特食)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

二、采购人: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采购内容: 

(一)工作范围:2025年11月30日前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8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工作要求:配合市场监管人员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对应类别食品卫生规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开展的系统性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项进行拍照,现场出具评分表。评分表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并要求相关企业责任人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技术机构辅助检查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每家企业辅助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工作时限:该项目需于2025年至11月30日前完成。

(四)项目控制价:2.4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需具有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

六、项目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需附:

1.报价单(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查人员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方式、人员组织、时间安排、项目实施等内容,项目服务方案需明确参加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的工作人员名单。

(二)本次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费等费用)。

(三)受理报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0日17:30,逾期未提交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四)开标时间:2月21日。

(五)报名地址: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520室(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七、成交方法:

(一)此次询价采购须有3家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报价方式为纸质文件(密封、盖章)送至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采用邮寄方式的,应于2月20日17:30前送达,并提前电话告知)。此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二)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符合采购内容需求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53-3874319

电子邮箱:wuhuship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