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殡葬领域广告合规提示
清明将至,作为一个追思先祖、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是我国人民祭扫先祖、缅怀逝者的重要时刻。为了倡导文明新风,规范殡葬领域广告宣传,维护殡葬领域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殡葬领域广告合规事项做以下重要提示:
一、广告宣传中不得含有封建迷信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殡葬领域广告中如宣传“风水”、“保佑子孙”等涉及迷信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要求。
二、广告宣传中不得妨碍社会公序良俗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殡葬领域广告宣传中不得出现宣扬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天价墓地、天价骨灰盒,蹭节日热度、挑战道德底线、传播恶俗烂梗等内容;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出现有悖于“理性追思、文明祭扫”的内容。
三、不得在殡葬领域商业广告中出现英烈的形象等。清明节期间,各地均会组织开展祭奠英烈的活动,英雄烈士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英雄烈士不容亵渎!任何商业广告都不得使用英烈的形象,损害英烈的荣誉。
四、广告宣传不得虚假或误导消费者。殡葬领域广告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引人误解,不隐瞒实情,不夸大虚假,不欺骗、误导消费者。相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落实广告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发布殡葬服务类广告。
对违反上述规范经营者,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依法处置。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