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08:30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安徽凯普卢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名单附后):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附件:
市局网站公告附件1:全市2025年拟清理企业名单.xls
市局网站公告附件2:全市登记注册、年报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doc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5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