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辨“霸王条款” 安心乐享假期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五一”假期消费警示
“五一”假期是消费旺季,网络购物、旅游出行、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不少商家趁机推出各类促销活动,但其中也暗藏诸多不公平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过节,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假期的同时,务必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各类交易中的不合理限制,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这些“霸王条款”套路要当心
“霸王条款”通常由商家单方面制定,未与消费者协商,内容往往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结合“五一”假期高频消费场景,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类。
(一)网购促销花样多,退换限制藏玄机
“特价/促销商品不退不换”:商家以“清仓”“秒杀”“节日特惠”为由,拒绝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定义务,即使商品完好无损,也拒不退换。
“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商家单方面规定,消费者一旦签收快递,即视为已确认商品无质量问题,以此拒绝承担后续因商品瑕疵或缺陷引发的退换货责任。
“本直播间/主播不承担售后责任”:主播或平台通过免责声明,试图将商品质量、虚假宣传等问题的责任推给品牌方或消费者,而逃避自身应尽义务。
“节假日/周末不可用”:在商品详情页或购买按钮附近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使用限制,待消费者到店核销时才被告知“五一”假期属于禁用时段。
(二)出行住宿被“免责”,退改规则要盯紧
“特价机票/酒店套餐,一经预订不可退改”:利用“特价”名义完全免除自身在航班取消、天气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或酒店临时毁约等情形下的退改义务。
“旅游年卡/联票过期作废,余额不退”:部分商家以“旅游年卡”“联票”名义销售产品,却设置较短的有效期(如仅限“五一”当月使用),到期后卡内剩余权益自动清零。
“行程变更属不可抗力,恕不担责”:将本属正常商业风险的行程变更包装成“不可抗力”,并以“恕不担责”为由拒绝退款或赔偿。
(三)餐厅设限名目多,点餐用餐勿被绑
“储值卡不找零、不兑现”:以“不找零、不兑现”为由,对消费者储值账户中的未消费余额既拒绝退还,又禁止继续使用,变相侵占预付款项。
“包间设最低消费”或“谢绝自带酒水”:部分商家未在消费者下单前以显著方式明示此类限制,变相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涉嫌构成不公平交易条件。
“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部分餐厅要求消费者必须关注其微信公众号、注册会员或授权手机号才能点餐,且未提供纸质菜单或其他替代方式,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并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四)健身教培预付多,退费违约藏陷阱
“办卡后概不退款,仅可转让”:无视消费者因搬家、伤病、服务质量下降等客观原因提出的合理退费诉求。
“赠送课时不计入退费”:退费时仅按实付金额折算已消费课时,赠课价值归零且不纳入总课时基数,人为抬高单课时成本,克扣应退费用。
“学员退费须支付30%违约金;机构调整课程或停课不视为违约”:合同约定消费者退费需支付高额违约金,而机构擅自停课、更换师资、缩减服务却无需赔偿,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二、主动防范,做聪明的消费者
面对花样翻新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参与任何消费活动前,应仔细阅读合同、订单页面、用户协议及活动规则,重点关注退换货、有效期、使用限制、免责条款等内容。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保留好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宣传截图、现场照片等证据。如遇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自身权益,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5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