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马塘市场监管所严查违规使用生鲜灯

发布日期:2024-04-25 17:11 来源: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弋江区知识产权局) 作者:黄守君 浏览次数:

近日,弋江区马塘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各大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的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在大地批发市场,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一户经营者现场予以拆除,并依法处理。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市场物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约谈,督促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马塘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关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重点单位,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