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首例:远程视频公证商标侵权案

发布日期:2024-10-31 15:04 来源: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宋爽 浏览次数:

2024730,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镜湖区某手机配件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柜面在售总计316只物品标有“HONOR及图”,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316只物品的注册商标的相关授权文件。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荣耀终端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方广东英维普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鉴定,确定上述316只物品在商品外观、标识信息“HONOR”等方面与商标权持有人生产或授权他人生产销售的商品(即正品)不符,确认上述316只物品系侵犯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最终,对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由于案件中涉及商标侵权的物品种类繁杂、数量零散,且正品授权代理方为外省企业,这无疑为案件的调查鉴定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该案件的特殊性,第一时间与安徽省芜湖市法信公证处取得联系,并通过其远程视频公证平台开展线上调查取证,该案件从立案调查至终止调查仅用时两个月,期间包括与广东英维普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线上沟通及对镜湖区某手机配件经营部的现场调查。

 作为镜湖区第一起借助法信公证处远程视频公证平台成功办结的案件,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工作时的与时俱进,也充分肯定了互联网优势和政务线上平台的高效性。其典型意义在于为各职能执法单位提供案例借鉴,基于传统办公方式,尝试智能办公平台,高效办件、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