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岗市场监管所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集贸市场计量法规培训

发布日期:2025-04-03 16:32 来源: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弋江区知识产权局) 作者:周才能 浏览次数:

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方及主要农产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及经营者计量管理责任近日火龙岗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2家集贸市场及2家农产品生鲜超市负责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知识,要求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声称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应当查验自产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市场开办者应对市场内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市场监管所备案并配合完成强制检定工作,同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并加贴标识,市场内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下一步,火龙岗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农贸市场、农产品生鲜超市、平价店等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打好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组合拳”,全力守牢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