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7 11:02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胡素琴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局、中心)、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全市场监管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市法宣办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局《芜湖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市场监管法制工作要点》精神,局制定了《全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

    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 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谋划,将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措施,着力把普法纳入执法、服务和管理的整个过程,有机融入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为标准中,以高质量普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聚焦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场监管系统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执法普法工作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宣讲、大研讨、大实践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聚焦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方面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法宣办开展“喜迎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市场监管人员宪法意识。组织策划好2022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配合做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 2022 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和市场监管职能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根据市法宣办要求,配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典亮企业•助力发展”等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大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监管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着力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深入推进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针对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加强工作创新增强普法实效

(一)打造普法品牌

“3·15”、“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和业务知识。

(二)创新普法载体、拓展普法阵地

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开展技术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重点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因地制宜利用有关阵地为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

(三)培育法治文化

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通过知识竞赛、网络学习、理论研究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底前将法治宣传工作总结和普法材料报省局法规处。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和各直属挂靠单位于2022年底前将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法规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报送局法规联系人:周慧,电话:5968707,电子邮箱:whgsfgk@126.com

 

                            2022年41


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

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

 

工作内容

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

1.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保密法》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管、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规处、机关党委、综合规划处、人事教育处、办公室,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2.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3.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

    积极宣传《公司法》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开展“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宣传培训工作。

信用监管处、登记注册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4.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12315指挥中心,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5.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等,宣传《商标法》、《专利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十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计划》、《安徽省专利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侵权产品。倡导经营者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创新新型安徽建设。

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执法稽查处、综合规划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6.宣传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场主体、收费主体、消费者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共治

价格检查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7.宣传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

    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开展法律六进学习、进社区活动。

竞争执法局、执法稽查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8.宣传网络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红盾护农、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诚信市场”评选等活动,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和《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等活动。

网络交易监管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9.宣传广告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活动,大力开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广告监管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0.宣传质量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推进质量强省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质量月”活动的推进,大力开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质量发展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1.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产品质量监管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2.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等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大力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特殊食品监管处、食品抽查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3.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贯彻执行国家新制定的安全技术规范,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4.宣传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利用“5·20世界计量日”宣传《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计量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5.宣传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利用“10·14”标准化日宣传《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标准化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6.宣传认证认可与检测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

    结合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认证检测监管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7.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法律法规。

    结合投诉举报宣传、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触角在全系统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省药监局,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8.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治文化建设。

    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

机关党委(纪委)、人事教育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19.提高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机关法治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察和测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100%。

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法规处,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抄送:省局法规处、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