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七市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1-11-11 16:07 来源:大江晚报 浏览次数:

皖南七市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随着“双十一”的来临,各大电商平 台和线下商场纷纷加大促销力度,吸引消费者购物,芜湖、宣城、安庆、马鞍山、 铜陵、池州、黄山市消保委通过“消费维权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共同发布“双 十一”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合理计划、理性消费,在疯狂“买买买”的同时,也能有所防范,避免“入坑”。

按需理性购买注意尾款规则

“双十一”大促期间,很多消费者容易因为优惠力度较大而选购一些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从而引发大量退货退款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将确实需要的商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不要盲目下单,应做到货比三家、理性选择。

“双十一”期间,很多商家会通过预付“定金”直减的方式开展优惠促销活动,此类预售商品一般需分两笔付款,即预付定金和支付尾款,商家也通常会在预付定金页面标注“如不支付尾款,则已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等条款。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与“预付款”“订金”“意向金”等不同,它具备法定的担保效力,若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反悔,是不能要回定金的,所以,在预付定金前一定要看清商家的优惠规则,并注意留存活动详情页面或商家承诺条款等证据材料。

此外,《民法典》中还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所以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前一定要看仔细、算清楚,对超出法律规定的定金支付要求坚决予以拒绝。

加强疫情防控做好信息保护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双十一”电商大促,消费者务必要做好快递物品的消杀工作,注意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做到“人物同防”。

“双十一”大促也是各类诈骗行为的活跃期,消费者应做到小心防范,务必在正规的电商平台进行购物,谨防钓鱼网站。如接到客服打来的各类电话时不要立即相信,应先通过官网或其他正规渠道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特别是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浏览网页时切勿随意点击下载未知软件,不要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他人。对于包裹上粘贴的各类个人信息,应当在进行粉碎、涂抹等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泄露。

消费者在付款时应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拒绝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所提出的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点击、扫描不明来源的付款链接或二维码等其他付款方式。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或支付平台,应慎重支付。

直播带货诱人避免盲目跟风

直播带货如今成了最火热的购物渠道,“双十一”更被商家和主播视为必争之地。然而在此类现象的背后,直播带货翻车事件频频发生,货不对板、商品质量难以保障、商品性能被夸大等问题也屡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直播平台,对于直播中发布的购物广告不要轻信,特别是遇到要求直接微信扫码支付及场外交易的,一定要拒绝,不要被低价诱导。对商家在直播过程中所承诺的商品标识、赠品、退换货规则等,消费者应以截图留存,以保留相关证据。

留存购物凭证及时依法维权

“双十一”期间,交易量的激增可能导致商家备货不足,不能按时发货,快递派送也会不如平常及时。消费者要提前和商家明确发货时间,对于急需品、生鲜食品等要注意避开物流高峰期。

收到物品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为了避免因退货产生的运费损失,消费者可选择赠送运费险的商品或者在下单时自行购买运费险。

此外,消费者要注意提前了解平台及商家的退换货规则,保存好聊天记 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优惠活动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平台、消保委组织或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我们在此也提醒相关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把控质量,合理合法促销,加强售后服务。坚决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及“三包”等法定义务,落实客服部门,畅通客服热线,积极协助解决消费者遇到的困难,不让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添堵,切实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