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

发布日期:2022-08-24 14:55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执法稽查科 浏览次数:

现将第六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集中整治行动典型案件发布如下:

1.无为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芜湖景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48日,无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芜湖景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37日,无为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无为无为市某小区电梯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在用的60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未能提供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且正在使用。经查,当事人自202111月小区在用60台电梯到期后,未能及时向检验部门报检,直到20222月才申请。至案发时,在用电梯尚未完成检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无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湾沚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未真实、准确地记录电梯维护保养情况案

2022715日,湾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未真实、准确地记录电梯维护保养情况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331日,湾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湾沚镇某小区住宅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电梯维保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部分电梯维保记录存在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维保人员签名弄虚作假情况。经查,当事人持有效电梯修理许可,依合同约定负责对某小区15部电梯的维护保养。但未能按照要求,真实对电梯开展维保,存在虚构他人签字等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湾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繁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芜湖市繁昌区欧得福超市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2727日,繁昌区市场监管局对芜湖市繁昌区欧得福超市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5元、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510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繁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织对芜湖市繁昌区欧得福超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曾购销的规格为400g/袋“百年树”牌荔枝干和规格为150g±5g/盒“蒙茹运”牌肥牛卷,经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和侯马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协查函复函,所标注的有关信息为虚假内容。经查,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繁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4.镜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芜湖忆翠神农医药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2022630日,镜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芜湖忆翠神农医药大药房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做出没收超期药品12盒,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314日,镜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芜湖忆翠神农医药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药房张贴有“近效期药”标志的药品柜内的鲜竹沥、阿奇霉素颗粒、稳心颗粒、感冒灵胶囊、甲硝唑凝胶、除疤膏等药品,至案发时皆已超过有效期。经查,当事人于20221月份将上述药品摆放至该药房张贴有“近效期药”标志的药品柜内,至314日,均已超过有效期。调取销售台账,未发现有上述药品的销售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镜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5. 弋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等生产假冒商标的不合格商品案

2022630日,弋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王某某等伪造、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630日,弋江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局在对火龙村内一处民宅进行检查时发现,在民宅内有当事人等人从事洋酒生产等行为。现场查获涉嫌假冒的HennessyCHIVAS等系列名酒四十余件以及涉嫌制作假酒的原料、包装盒、标贴,共计货值16.9万元,弋江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涉案物品进行查封并进行抽样检验。涉案物品经商标持有人鉴定,均属于侵权商品,且经检验,涉案物品中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等指标均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弋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6. 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芜湖昶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柴油案

2022712日,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芜湖昶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柴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剩余柴油127.88升、没收违法所得815元、罚款1.8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1230日,经过前期摸排,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芜湖昶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非法销售柴油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涉案柴油予以扣押,并组织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其闪点项目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自山东购入涉案柴油,购入时重量约1吨,至案发时还剩127.88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7.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芜湖金鹏教具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624日,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芜湖金鹏教具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960元的行政处罚。

2022427日,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称芜湖金鹏教具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上上架的31类产品,在网页上使用了“鑫博奥”品牌商标,但实际销售中部分产品未经“鑫博奥”商标持有人授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检查后进行了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商标持有人也寄送不予追究情况说明,三山经开区市场监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