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对《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18 16:06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胡素琴 浏览次数: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对《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市局:
我科按照《芜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审查要求,对市局特设科起草的《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现提出以下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合法性审查意见
该实施方案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检查<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全面抓好全市老旧电梯的安全保障,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群众人身安全而制定。该实施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市特检中心、市电梯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等社会各界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情况对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
我科认为,该实施方案符合我市电梯安全监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情况。我科建议该办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后上报市政府审查发布。
二、后续的法定程序
《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送审稿》属于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建议以市政府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名义印发,建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后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