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对《芜湖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2-10-19 16:16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胡素琴 浏览次数: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对《芜湖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市局:
我科按照《芜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审查要求,对市局食品安全协调科起草的《芜湖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审查,现提出以下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合法性审查意见
该文件是为了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于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激励担当作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践最终形成。该工作举措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
我科认为,该工作举措主要为了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食品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及积极的推动作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情况。我科建议该办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查发布。
二、后续的法定程序
《芜湖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属于涉及各单位职责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文件,起草部门建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建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
2022年10月11日